評估及補考安排
- 除一年級外,各級全學年共有三次總結性評估。而一年級上學期會以模擬評估取代上學期評估一,下學期設有兩次總結性評估。
- 評估期內,如遇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或教育局宣佈停課,學生毋須上課,而評估日期及科目則由復課日起順延。若遇星期五停課,則當天評估順延至下星期一舉行。
- 若學生遲到,並於8:30前到達事務處,學生仍可進入課室參加該節的評估;若學生於8:30後才到達事務處,學生不可參與該節的評估,必須留在事務處等候(温習)直至評估結束,並須依「學校的補考安排」於指定日期進行補考,補考成績將以九折計算。
- 評估期間缺席之處理如下:
A. 因病缺考而能提供醫生證明之學生,其考卷將不會被扣分;
其他未能提供醫生證明或因事缺考者,補考成績將以九折計算。
B. 由於計分時間緊逼,缺席之學生須於3天補考期內補考,逾
期不設補考。(五、六年級呈分試另行安排;特殊情況酌情處理。)
C. 評估期間校隊出隊比賽指引
如校隊需於評估期間出外比賽,一至六年級學生將會於評估
補考時段補考缺考科目,此特別安排,不用校隊隊員出示醫
生紙,所考科目不會扣分。
如該次評估為呈分試,應考之學生須於評估當天早上提早回
校應考。完成評估後,方可出外比賽。若經校方證實比賽時
間太早而無法安排學生提早回校應考,相關學生將特別安排
於評估補考時段補考缺考科目,所考科目不會扣分。
有關補考安排:
- 評估後第一個上課天:班主任課+首兩節補考中文。
- 評估後第二個上課天:班主任課+首兩節補考英文。
- 評估後第三個上課天:班主任課+首兩節補考數學;第三﹑四節
補考常識。